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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运城市盐湖区政府全面推进区乡村
三级医疗机构一体化改革予以通报表扬
近日,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《关于对大同市、忻州市、长治市城区、运城市盐湖区政府予以表扬的通报》(晋政办函〔2018〕149号,以下简称《通报》)。《通报》提出,国务院办公厅在印发的《关于对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给予表扬的通报》(国办发〔2018〕108号)中,对全国130项地方典型经验做法予以通报表扬,其中对运城市盐湖区政府全面推进区乡村三级医疗机构一体化改革、增强群众就医获得感的典型经验做法予以通报表扬。
《通报》中说,这是我省贯彻新发理念、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、全力打造“六最”营商环境、全面深化拓展延伸“13710”工作制度的重要成果,也是相关市县政府真抓实干、狠抓落实的集中反映。
《通报》指出,为表扬先进,树立典型,进一步激励各地、各部门担当作为、狠抓政策见效,推动形成改革创新、干事创业的生动局面,经省政府同意,对大同市、忻州市、长治市城区、运城市盐湖区政府予以通报表扬。希望以上单位珍惜荣誉,发扬成绩,再接再厉,充分发挥模范表率作用,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。
《通报》要求,全省各地、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,坚持新发展理念,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深化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为主线,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,认真学习借鉴我省被通报表扬的4项典型经验做法,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,迎难而上,真抓实干,围绕建设“示范区”“排头兵”“新高地”。扎实推动稳增长、促改革、调结构、惠民生、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地生效,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