集团新闻

集团新闻

返回
重要提醒 | 5月20日起,进入盐湖区医疗集团各医疗机构需提供5日内核酸阴性证明
发布日期:【2022-05-19】     浏览次数:2284

公  告


尊敬的患者及家属:根据运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《关于开展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的通告》(〔2022〕第45号)文件精神,自5月20日起,进入盐湖区医疗集团各医疗机构(盐湖区人民医院、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、各乡镇卫生院),需查验5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(急诊急救除外),并严格落实测温、扫验码(场所码、健康码、行程卡)等疫情防控措施,无5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。

请有就诊需要的群众尽快到就近核酸采集点进行采样,确保安全就诊。感谢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!


运城市盐湖区医疗集团 

2022年5月19日  


版权所有 运城市盐湖区医疗集团 晋ICP备16010349号-1
集团地址:运城市凤凰北路152号
服务热线:0359—2266908 技术支持: 浪狐科技

集团官方微信